| 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邀请参加第四届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的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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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7 18:00 文章来源:海南省商务厅外贸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相关企业:
2009年10月13日中俄总理第十四次定期会晤期间,商务部拟与俄罗斯经济发展部在北京共同举办第四届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以“应对危机,面向未来”为主题,拟邀请两国领导人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邀请两国政府部门及大企业代表在会上发言。论坛期间还将举办多场专题经贸活动。请与俄方有合作的企业参会,并于9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1)反馈我厅。若有企业在论坛期间签约(包括贸易合同、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或意向性文件等),请填写签约项目情况表(附件2),并于9月20日前反馈我厅。
特此通知。
联系人:曲波,联系电话:65342865,传真:65338762
邮箱:qubo3437@sina.com
附件1报名回执
附件2签约项目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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