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开展进出口业务要在哪些部门办理相关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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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1 11:22 文章来源:外贸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1、企业在完成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完成工商注册后一个月内办理国税及地税的税务登记证;
3、到省商务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在30日内须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4、海关办理企业备案登记;
5、商检局办理报检报验证书手续;
6、国税部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可开展出口退税业务的申报;
7、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核销登记。
(办理上续业务的同时,企业还须从海关领取电子口岸注册表格
后分别到国税、地税、工商、商务厅、商检局、外管局盖公章确认)后,方可正式开展业务。 |